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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行志愿填报与录取的相关说明

发表于: 2014-05-15 点击:
一、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原则

(一)平行志愿投档时,是按照考生所填报高校的顺序从前往后依次检索,考生一旦投出,将不再检索后面的高校。

(二)投档时,只检索高校,不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。投档后,高校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所填报的专业,确定每个考生的专业,考生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,将有可能会被退档。因所有高校的投档是一次完成的,考生一旦被退档,也不能再被投到其他高校,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。

(三)考生填报某所高校后,所填报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,只对该高校有效,不对其他高校起作用。

二、填报单设投档单位专业注意事项

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设投档单位,考生需要单独填报。也就是说,在同一所高校名称及代码之下,不能既报普通专业,又报以上特殊专业。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单独填报,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。比如,如果某个考生既想报某个高校普通专业,又想报该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,需要分别填报两次,第一次,在该校的名称和代码之下,填报普通专业,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;第二次,在该校的名称和代码之下,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,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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